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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36号(共青团路与世纪路口东北角)金茂大厦A座5楼
邮编:255000
主任专线:13808942681
值班专线:0533-2161751
传真:0533-2166653
网址:www.zgls1956.com
投诉电话:0533-2161751
投诉处理负责人:初洛军
E-mail:zgls1956@163.com
zhigong@sina.com
律所动态

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打造专业团队积极开展PPP法律服务

时间:2016-04-03 11:27:50  来源:  作者:
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打造专业团队积极开展PPP法律服务
专业团队:PPP项目涉及事项复杂、项目周期长、专业性强,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不仅熟悉法律政策,又具有协商谈判的经验。律师在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阶段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PPP项目财务顾问、商务顾问紧密结合,共同稳步推进PPP项目。

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强调专业化、团队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的战略布局,依托山东理工大学优势科研资源,整合淄博律师界优秀专业律师,组建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服务专业团队。
团队负责人
马志忠: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199320608078

团队主要成员:
赵承波: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200720862691
李瑞华: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201211577411
高 晓: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201411698297
郭 帅: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201610558283
徐文业: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198710186733
陶志超: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199210948229
刘 峰: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199310979097
宋汝蛟: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3201610676428


服务内容:
1、协助建立健全PPP模式工作机制及PPP模式管理办法
2、为政府部门寻找合格的投资人,对各类有意向的投资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遴选出最合适的投资方
3、法律、政策培训
4、参与PPP项目的全程谈判,为委托方争取合法的利益
5、参与招投标过程,特别是政府采购过程、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
6、确定PPP项目的具体模式及法律关系的构建
7、各类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查工作
8、PPP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合规性审查
9、防范PPP项目潜在法律风险
10、处理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纠纷

参与项目情况:

一、张店区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张店区人民政府授权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建设初始总投资约5.94亿元,内容为张店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合作期限不多于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率不高于8%/年,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方式。

(二)团队参与情况

团队律师为该PPP项目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参与论证了项目发起、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具体运作模式、项目边界条件、政府采购方式、项目公司架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审查、修改并出具法律意见,起草了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章程等。同时,团队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对社会资本进行了资格预审,作为法律专家参与了张店区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物有所值评审工作。



马志忠律师、李瑞华律师、高晓律师参与讨论张店区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实施方案,并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



马志忠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参与评审
张店区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二、张店区垃圾收运系统改造PPP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张店区人民政府授权张店区环卫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建设初始总投资约7000万元,内容为张店区垃圾转运系统升级改造,采用BOT(新建-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限17(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6年),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率不高于8%/年,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二)团队参与情况

为该PPP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论证了项目发起、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具体运作模式、政府采购方式、项目公司架构、投融资模式,并提出法律意见。

马志忠律师、李瑞华律师、高晓律师参与讨论张店区垃圾转运系统改造PPP项目实施方案,并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

三、淄博经济开发区张江淄博科技产业园PPP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投资规模19.6亿元,建设内容为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科技中心、创业创新中心、企业总部、商务办公楼专家公寓、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规划设计大厦、道•创空间等,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限25(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主营业务收入为物业出售、出租收入,利润增长点为商业开发收入以及为产业园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等。

(二)团队参与情况

为该PPP项目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参与论证了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具体运作模式、政府采购方式、项目公司架构、投融资模式、资格预审、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出法律意见。

另外,马志忠律师应邀为淄博经济开发区作了PPP模式理论与实务操作讲座,下图为讲座现场:


四、淄川区昆仑镇应用创新投融资模式进行小城镇建设试点申报的PPP项目方案设计

2016年2月底,国家发改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特色镇发展,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决定在部分省份中选取若干个小城镇、推进小城镇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投融资模式。申报要求应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出推进PPP模式的思路和举措以及初步的项目方案。

团队律师介入后,根据昆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提出了投融资模式创新的思路与举措,从昆仑镇政府投资储备的28个项目中筛选出了2个具有当地特色并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项目分别为陶瓷文化景观建设PPP项目和棚户区、旧村改造PPP项目,为以上PPP项目设计了初步实施方案。下图为讨论会和通稿工作照片:


五、淄博市桓台县综合管廊PPP项目

马志忠律师作为竞争性磋商小组法律专家成员
参与淄博市桓台县综合管廊PPP项目竞争性磋商

六、淄博市淄川区孝妇河河道综合治理PPP项目

为淄川区财政局、环保局作PPP模式解读
及淄川区孝妇河河道综合治理PPP项目初步方案设计

七、青州古城保护修复工程PPP项目

青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州市财政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亿元,本项目是对古城内的24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复原建设,对马驿门城墙遗址进行保护、海岱书院的保护修缮和复原、松林书院的整治和对外开外、陈家大门一期(陈家花园)修缮整治等,采用建设-维护(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项目合作期限不少于10年,政府根据项目的形象进度目标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安排一定的绩效补贴,该补贴不高于8%。



马志忠律师参加青州古城保护修复PPP项目
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并担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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