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厂矿、走近职工”法律服务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淄博”建设,提高我市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走进厂矿、走近职工”法律服务日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近职工,化解矛盾,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2日 三、活动方式和内容 向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落实职工各项权利的自觉性,增强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和能力;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非诉讼法律服务,调解劳动争议纠纷;对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帮助企业规范内部规章制度。 各律师事务所自行确定联系企业,原则上一个事务所联系一家规模以上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可采取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举办法律讲座、专题报告会,以案说法,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 四、工作分工 (一)总工会分工 1、与企业联系,统筹协调法律服务日活动的开展; 2、与新闻媒体等部门联系,做好对外、对上宣传工作; 3、与企业工会做好对接,指导企业工会布置活动现场; 4、印发宣传资料; 5、邀请市领导视察。 (二)企业分工 1、提前两天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告法律宣传时间、地点; 2、组织企业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 3、为活动提供好宣传资料,做好活动记录; 4、维护活动现场秩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5、做好法律服务人员的后勤保障。 (三)市司法局分工 1、与工会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日活动; 2、对各律师事务所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把关,对主要活动现场亲自参与布置; 3、安排领导视察有关事宜; 4、汇总各律师事务所活动开展情况; 5、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各律师事务所分工 1、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好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的人员; 2、与企业做好衔接,落实好开展活动的具体形式; 3、根据与企业联系确定的服务方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横幅一条;宣传展板两块以上;准备宣传资料;解答咨询统计表;统一着装;参与律师6-10人。 (2)举办法制讲座:讲座内容以有利于维护企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为主,也可以与企业协商确定。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服务日活动,精心组织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统一领导协调,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世庆任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葛泓泉、市司法局副局长郑建业任副组长的法律服务日活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律师事务所和各企业要按照各自分工,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具体组织实施和开展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二)注重法律服务实效。要紧扣宣传主题,突出发展主题,围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特别要针对当前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重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宣传,同时还要结合自身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宣传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结合,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三)营造全员参与氛围。要整合队伍资源,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全部参与,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员、企业法律顾问、企业人民调解员等队伍的骨干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法制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营造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