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市律师协会<2006>9号文件关于《市律师行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经合伙人会议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深化教育培训和检查指导,认真解决执法思想和执法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端正执法服务思想,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使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7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7月至9月) 1、时间安排 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周六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进行系统学习,律师开庭不能到场要事先请假,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抽出时间进行自学。对因出庭、出差、病休假等原因未能参加学习的律师,之后要对其进行补课。 2、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市律师协会关于《市律师行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学习材料以市律师协会下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 3、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讨论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讨论,为保证学习效果,每个律师要建立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二)查摆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 每个律师在对照检查阶段,重点检查自己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树立依法执业、坚持服务为民、保持诚实守信的观念,是否注意克服和纠正忽视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通过教育实现六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是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二是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五是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六是对律师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在对照检查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律师本人的思想实际,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进行自查、互查、面向社会公开查,如在办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发跟踪调查表或者问卷调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等,查找存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查摆问题个人要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做到查找问题准确全面,问题分析深刻,整改措施可行。 (三)、检查考核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学习领导小组对全所律师的学习笔记进行抽查,采取检查学习笔记、学习心得、问卷考核的方法进行,对达到检查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将予以通报表扬。 按照市局的部属,参加统一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要培训补课、补考。 三、组织领导 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小组。 学习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徐文业 成员:李洪政、初洛军、陶志超、朱绍斌 领导小组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集中整理归类,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措施要明确,重点要突出,措施要具体,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逐一抓落实,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党员律师在整改中要为全体律师做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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