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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时间:2013-04-27 17:52:56  来源:  作者:

中共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党委、市律协党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为切实组织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坚持、三个突出”(即坚持内涵发展,突出加强结构调整,突出统筹城乡发展,突出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中心任务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要求,组织党员律师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诚信执业能力、公正廉洁执法能力、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发扬优良传统。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革命传统,永葆党的先进性。
(二)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使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属性不动摇。
(三)改造主观世界。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做律师和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四)践行根本宗旨。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进一步筑牢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基础,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喜欢不喜欢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诚信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活动内容
1、讲传统颂红史。组织党员律师参加上级组织的传统报告会。请专家学者讲革命斗争史,请模范人物作先进事迹报告,请老律师讲司法行政发展史和律师发展史。通过讲传统颂红史,使广大律师继承革命优良传统,以更大的工作激情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
2、读经典唱红歌。选读红色经典著作和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党员律师每人全年读书不少于5本,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非党员律师也要积极参加学习和撰写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大唱红歌活动。
3、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党员律师观看革命传统教育影片,接受形象直观的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律师参观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馆、焦裕禄纪念馆及韶山、井冈山、延安等三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了解革命历史,培养无私奉献情操。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在“七一”建党节前,组织一次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4、积极参加“岗位担当”大讨论。组织广大律师全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演讲比赛活动,在大讨论中改造主观世界,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突出服务社会,搞好“双联活动”。大力开展“一名党员律师联系一名帮扶对象,一个党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要把这一活动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
1、明确联系对象。按照“实事求是、方便联系、重在实效”的原则,合理确定联系对象。党员律师联系的帮扶对象重点是:农村特困户、困难职工、鳏寡孤独老人、失学学生、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当事人、安置帮教人员等。党支部联系的对象重点是:急需法律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重大民生工程所在地。
2、开展送温暖活动。根据联系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送法律、送信息、送建议、送温暖、送特殊资助等活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两个月与联系对象进行一次联系,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等基本状况。活动中支部书记带队,及时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联系单位法制化水平,及时帮助协调化解不稳定因素。要建立联系工作记实制度,建立联系情况台账。要注重效果,让联系对象得实惠。
3、开展法律服务便民活动。通过在乡镇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点、与村居“结法律对子”、“以案说法”、“法律大篷车”、“法律赶大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基层群众中去。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方法步骤
整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现在起至3月10日)。按照“高标准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运作”的原则,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来。
第二阶段:落实活动内容(3月11日至11月30日)。逐项明确标准,细化措施,规定时限,落实责任,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成果(12月1日至2012年1月)。对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六、组织领导
    党支部成立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洪政 副组长:初洛军,成员:褚恩来。办公室主任:初洛军,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处理好开展活动和开展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设立学习园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踊跃参与讨论,确保活动效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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