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关于开展“万名党员律师 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部署,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市律协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所开展“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服务能力,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目标要求:通过开展“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律师为民服务意识,弘扬律师行业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信誉度。
二、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为民服务活动的重点是:围绕义务法律咨询、律师服务村居基层群众以及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三个方面来进行。 (一)深入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活动。将对原来担任11个社区的常年律师法律顾问进行一次梳理,要求每月至少在社区现场办公1至2次,义务解答社区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接办有关法律案件。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社区群众遇到问题、发生纠纷时首先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重点社区,抽调有经验的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其中由党员律师高泽传带队,抽调三名律师坚持到潘庄社区每月至少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由党员律师齐登国带队,抽调五名律师坚持每周到淄博高新区车管所值班,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深入基层、村居开展基层群众法律服务活动。结合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利用为四个村居担任的法律顾问平台,帮助村居进一步完善自治制度,为依法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村居依法自治。今年底前要在各村居开展一次法律讲座,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参与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与张店区李家社区结成法律服务对子,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二是与张店区马尚镇东北村作为法律宣传和咨询的联系点,委派律师定期到该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与淄博市侨办结成对子,为全市侨资企业、侨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与山东理工大学联合开展了学术研讨,并创办了律师实习基地,为我所律师队伍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活动中年轻党员律师要发挥好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学校的法律宣传。 (三)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落实法律援助任务。党员律师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利用妇女权益法律维权岗、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团及社会弱势群体等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开展为妇女、农村留守儿童、社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要求全所每名律师每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三件以上。 (四)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活动。一是利用专业知识,为中小企业设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为企业开展义务“法律体检”活动,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三是扩大中小企业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及时、直接地预防中小企业的经济纠纷和经营风险。提高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专业团队的作用,年内对所属企业的属顾问单位普遍进行一次体检,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企业进行免费法律体检。排查法律风险,出具法律风险报告,帮助企业排除法律隐患,设计改进实施方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活动开展方法步骤
这次为民服务活动从5月1日开始,到8月8日结束,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搞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发动,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二)活动开展阶段(5月中旬至7月下旬),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三)总结阶段(8月上旬)要将活动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初洛军任组长,成员:刘峰、李洪政、褚恩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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