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所律师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培育和形成富有时代特征、淄博特色、行业特点的淄博律师精神,让“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牢牢植根于全体律师心中,使广大律师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保持廉洁作风,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按照“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基本原则,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全所律师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增强“为民”的宗旨意识。全所律师进一步打牢执法执业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全所律师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执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进一步恪守“廉洁”的职业操守。全所律师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进一步巩固,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方法步骤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 研究制定措施有力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动员和学习讨论,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开展律师事务所执业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切实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二)教育实践阶段(5月下旬-9月下旬)。 要认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观点教育和公正廉洁执业教育,围绕落实学习讨论、加强党建、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联系群众、服务大局、文化建设等任务,联系律师自身工作特点,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开展丰富多样实践活动,创新教育方法,提升教育效果,狠抓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查摆整改阶段(10上旬-11月下旬)。 要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研究确定查摆整改的重点;要通过个人自查、相互帮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认真查摆思想观念和执业实践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集中整改、逐级建立台帐管理、把关销号制度,逐项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查摆整改问题不认真、不深入、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四)总结验收阶段(12上旬-12月下旬)。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修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活动中的一些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并将总结市律协。 四、加强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所主任徐文业任组长,由支部书记初洛军任副组长。成员:刘峰、陶志超、李洪政。办公室主任:初洛军。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定活动联络员 初洛军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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